关于我们 | 精品商城 | 客户服务 | 下载中心  
  首页 | 综合资讯 | 投资招商 | 创业天地 | 投资学堂 | 会员活动 | 聘请专家 | 财富论坛  
   
   
 
  本站介绍  
  会所介绍  
  主席介绍  
  董事长介绍  
  顾问团队  
  驻外机构
  诚邀合作
  招贤纳士  
  在线留言  
  联系方式  
 

欢迎加盟

广告位

   
    您现在的位置是: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
  黄志威,男,1966年2月生,中山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广东合邦律  师事务所主任,曾代理轰动全国的“中国体坛第一奇案”、“广东公益诉  讼第一案”,并为中海油、广东电力集团等大型企业进行法律培训。擅长  民事、经济案件。

   1998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代理数百宗民事、刑事案件,如担任原  中国银行广东分行行长黄荫初挪用公款案的辩护律师。
    曾为几家大型房地产公司进行房地产项目的整体法律策划,如锦城花园,广州市泰骏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喜洋居楼盘等大型楼盘,熟悉房地产法律事务,与银行、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代理的经济纠纷案件总标的达10多亿元,代理广州市越秀振建实业公司与顺德房地产集团公司房地产合作建房纠纷案,标的额仅本金就达6600多万元,加上利息逾亿元。一审由另一家律师所代理败诉,二审黄律师代理此案胜诉,使越秀振建信达公司成功回收债权。代理惠州市建设投资总公司诉玖威(惠州)房地产合建纠纷案,标的额1.2亿元,胜诉。代理农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与新会区政府折借纠纷,标的仅本金就4000万元。为广东省交通集团属下广东省交通开发公司成功收回几笔金额不小的债权。
    从去年开始,黄志威担任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的法律顾问,配合省消委会做了大量维权工作。如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童车伤害小孩案件,此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经济与法、广东电视台社会纵横栏目、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都大肆报道,被视为“广东公益第一案”,黄律师为此荣获广州律师协会颁发的“业务成就奖”。经过大量工作,终于使厂家予以赔偿。
    此外,黄律师还经办了广州十佳形象大使、广州电视台主持人张小莉巨额财产离婚案、美国阿凡提公司反不正当竞争案有影响力的案件。
    黄志威律师还参与企业改制、债务重组的法律工作。如广州房地产实业集团公司、广东威达医疗器械公司(上市公司)的改制工作等。
    黄律师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及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之余,经常被大型集团外企及股份制公司邀请进行法律培训。曾为广交会、中海油田(湛江)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讲授《合同法》,深受好评。还与人合著《企业技术创新与合同法律保护》(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一书。
此外,黄律师对一些社会群众关心的敏感问题在新闻媒体发表评说。如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谈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黄菊副总理在《国内动态清样》(内参)作了批示。在《广州日报》开设法律咨询专栏,对商品房定金、物业管理、劳动就业等法律在报纸、电视等媒体发表看法。黄律师作为专家法律顾问小组成员,参与省市一些法规的制订与起草工作。如《广东省金银饰品管理规定》、《小额商品投诉处理办法》等,还参与一些政府机关组织的听证会,如洛溪桥是否继续收费的听证会等。
    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执行难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例如某一公司800万元的债权已经申请执行三年一直得不到执行,执行法官换了几个,而被执行人仍开着豪华奔驰轿车招摇过市。据说被执行人与法院关系密切。黄律师接手该案后,先是通过正规途径给法院发函要求尽快执行,然后,向有关方面投诉,经各方面的压力,被执行人打来电话,表示愿意还钱,800万债权终于实现。
    黄志威律师还担任多家大公司的法律顾问,如羊城晚报报业集团主办的《新快报社》、广州日报主办的《赢周刊》报社、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广州润田怡冠保健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看世界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东恩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格力空调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市泰骏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信辉文具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威加威汽车精品有限公司等。

 
 
  返回首页 | 诚邀合作 | CEO俱乐部 | 广告服务 | 支付方式 | 友情链接 | 招贤纳士 | 法律声明 | 联系方式  
版权所有 环球投资网 2005-2008 中文域名:环球投资网.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070260